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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3] 47

  凡2023年5月24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3年5月25日至5月26日(9:00-16:00)工作时间内办理。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芳家化”)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吴桂谦先生、张晨先生及郑清英女士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本次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472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养老产业项目投资、策划、服务;陪护服务、营利性医疗机构;企业管理咨询、商品信息咨询;会议服务;展览展示策划;对实业的投资;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服务;餐饮管理服务;自有房产租赁;货运经营;仓储代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销售:软件、日用百货;食品销售;动漫软件、动画作品的设计、研发;电子计算机软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系统的技术开发;网页设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广告业务;影视策划;品牌策划;文化传播活动策划;商务礼品、工艺礼品、广告促销礼品、节庆礼品、办公礼品、针纺织用品、创意礼品的生产及批发(不设店铺,涉及专项规定管理的须经许可后方准经营)(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酒类经营;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母婴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票务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系新三板挂牌公司,故无法列示其持股情况(2023年2月27日起停牌)。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货物仓储(危险品除外);视频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动画设计、图文设计、制作;服装、鞋帽、日用品、母婴用品、玩具、食品(按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生鲜水产品、蔬果、农副产品、化妆品、电子产品杏彩注册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保健品、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图书批发、零售;儿童教育产品推广服务;计算机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教育信息咨询;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仅限经营类电子商务);体检服务;留学信息咨询;科教用具、教学实验用具组装、销售及技术咨询。旅游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医用口罩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旅客票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住房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卫生洁具零售;通信设备零售;电子办公设备零售;物业管理;工艺品及收藏品零售;乐器零售;珠宝首饰零售;户外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润滑油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零售;五金产品零售;灯具零售;电动自行车销售;眼镜零售;钟表零售;箱包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零售;厨具卫具零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日用家电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销售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箱包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日用木制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木制容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旅客票务代理;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玩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礼仪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文艺创作;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经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70857A1002)所列经营范围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月17日),许可经营项目是:。

  经营范围:对实业的投资;物业管理。[经营范围中凡涉专项规定持有效专批证件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广东金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百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遇见善业(广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鹏程医院、汕头市昊骅投资有限公司均系公司关联法人。

  以上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带来风险,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1、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向遇见善业(广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子公司向宿迁市百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鹏程医院销售产品。

  3、根据交易主体所在地房屋租赁市场行情、价格,以同等条件下的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双方签订租赁相关合同,广东金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汕头市昊骅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租赁业务。其中广东金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垫付公司及子公司在租赁使用过程中的水电费。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1、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3、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拟终止实施“日化产品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个护产品(花露水)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和“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并将上述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和原“汕头生产基地项目”变更后尚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合计41,157.18万元及其孳息用于建设“日化产品产供研一体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本次“日化产品产供研一体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拟在汕头潮南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地块实施(该地块原为实施“汕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购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投入6,143.80万元用于土地购置及相关的土地平整、设计规划、勘察等事项。本项目拟继续投入募集资金46,336.88万元实施,其中拟使用“日化产品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990.64万元及其孳息、“个护产品(花露水)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450.95万元及其孳息、“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426.56万元及其孳息、原“汕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后尚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16,289.03万元及其孳息。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日化产品产供研一体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时间3年,达产后,预计新增年均收入110,706.37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16.18%。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芳家化”)于2023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5号”文《关于核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拉芳家化于2017年3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6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18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92.0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988.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7]G号”《验资报告》。

  2017年9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资金169,082,684.02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前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7] G号)。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专字[2019]G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0年3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使用总金额41,874.42万元建设“汕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化产品(洗发水、沐浴露)二期项目”的募集资金14,551.83万元及其孳息,差额部分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补足(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2022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终止“汕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将其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日化产品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和“个护产品(花露水)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剩余16,289.03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募集资金暂不决定具体投向,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相关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上述变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注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原“汕头生产基地项目”已投入6,140.17万元用于购置生产用地及相关的土地平整、设计规划等事项;“个护产品(花露水)生产中心建设项目”拟在该地块上占用部分面积建设实施,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9,876.41万元已包含分摊的上述土地购置及相关费用(421.83万元)。原“汕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部分土地暂不确定具体用途,该部分土地购置及相关费用合计5,718.34万元。

  注2:“尚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系将原“汕头生产基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日化产品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和“个护产品(花露水)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后的剩余募集资金,还应包含孳息。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应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经公司谨慎研究论证,决定终止“日化产品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个护产品(花露水)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及“建设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孳息和原“汕头生产基地项目”尚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及孳息用于建设“日化产品产供研一体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日化产品产供研一体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拟在汕头潮南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地块实施(该地块原为实施“汕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购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投入6,143.80万元用于购置该地块及相关的土地平整、设计规划、勘察等事项,本项目拟继续投入募集资金46,336.88万元实施,其中拟使用“日化产品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990.64万元及其孳息、“个护产品(花露水)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450.95万元及其孳息、“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426.56万元及其孳息、原“汕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后尚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16,289.03万元及其孳息。

  “日化产品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实施主体为拉芳家化,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9,990.64万元,其中9,714.96万元用于建设投资,275.68万元用于铺底流动资金。建设投资具体包括建筑工程费7,812.00万元,设备购置费1,270.00万元,软件购置费350.00万元,项目预备费282.96万元。

  “日化产品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规划建设期为2年。项目建设期内完成新建原材料及成品仓库,对部分成产车间进行升级改造;改造研发实验室;建设厂区配套设施等建设内容,并引入智能化、柔性化程度较高的生产设备,建设生产运营信息化系统,提升现有产线产能,并打造智能化、柔性化的生产线)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个护产品(花露水)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拉芳家化,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9,876.41万元(包含分摊的土地购置费、设计规划、土地平整费等支出421.83万元),其中9,716.52万元用于建设投资,159.90万元用于铺底流动资金。建设投资具体包括分摊的土地购置费、设计规划及土地平整费421.83万元,建筑工程费7,186.68万元,设备购置费1,545.00万元,软件购置费280.00万元,项目预备费283.01万元。

  “个护产品(花露水)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规划建设期为2年,项目建设期内完成花露水生产中心及配套建筑建设,建设喷雾花露水产品、瓶装花露水产品生产线,购置配料、灌装、仓储等主要工艺流程相关的生产设备以及生产运营所需的数据化管理系统、网络硬件设备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个护产品(花露水)生产中心建设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合计425.46万元,包括分摊的土地购置费、规划设计费和场地平整费421.83万元,投入的勘察费3.63万元。

  “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为拉芳家化,项目计划总投资额5,426.56万元,其中:场地购置及装修费3,240.00万元,研发仪器及实验设备购置费1,630.16万元,研发经费556.40万元。

  “建设研发中心项目”规划的项目建设期为1年,在项目建设期内完成基础理论研究实验室、应用研究实验室和功效评价实验室等三个实验室的建设。

  原“日化产品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拟在公司潮南工厂实施,项目拟在厂区部分厂房之间新建仓储空间,受外部环境影响,公司基于谨慎投资、控制风险等因素考量,截至公告日披露日,项目土建工程尚未能正式开展。

  在公司不断进行产品创新、品牌品类矩阵建设、营销渠道网络升级的战略推动以及日化行业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宏观背景下,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应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经公司谨慎研究论证,决定终止“日化产品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实施,并将其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日化产品产供研一体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一方面,原“日化产品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系公司在面对外部经济环境冲击时作出的审慎性应对,通过集约型投资,短期内可以提高公司现有日化产线产能,缓解产能瓶颈,并部分实现柔性化、自动化生产,但受限于现有厂区的既有基础,无法从根本上全面提升公司的生产技术、生产工艺及核心竞争力。

  另一方面,在国内经济持续复苏,市场投资信心逐步提振,深化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的宏观背景下,公司终止“日化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适时推进“日化产品产供研一体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有利于加快推进企业数字化进程、推动智能制造方案落地,抓住重要机遇期,实现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随着化妆品市场多细分场景消费需求的不断涌现,公司也在积极深化推进产品创新、品牌品类矩阵建设的发展战略,原项目“个护产品(花露水)生产中心建设项目”旨在进一步丰富公司的日化产品线,促进公司开拓新的增长点,增强公司在日化产品领域的竞争力。但由于“个护产品(花露水)生产中心建设项目”拟占用潮南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部分地块实施,与公司主要的生产区域潮南厂区之间尚存在一定的物理空间,需重新配置生产、仓储物流、人力等资源,且部分资源在两个厂区之间流动无法实现及时响应、高效触达的效果。

  另一方面,通过“日化产品产供研一体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在潮南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地块上统一规划建设传统日化产品、花露水及婴童产品生产线,并建设智能化的仓储物流中心及现代化的研发实验室,从而实现不同产品产线之间的协同管理、整合、以及资源共享,提升运营效能。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应公司深化推进产品创新、品牌品类矩阵建设的发展战略,经公司谨慎研究论证,决定终止“个护产品(花露水)生产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将其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日化产品产供研一体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研发中心项目”最早立项于2014年,项目拟建设基础理论研究实验室、应用研究实验室和功效评价实验室三大研发实验室,开展日化相关产品的基础理论研究、产品应用性研究、功效性评价研究。近年来日化行业的技术水平和技术路线已发生一定变化,加上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状况、市场需求变动和行业竞争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对产品工艺设计、技术开发提出更高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对项目进度产生了影响。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应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对研发创新的要求,经公司谨慎研究论证,决定终止“建设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并将其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日化产品产供研一体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通过“日化产品产供研一体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实现日化产品生产、产品研发创新、仓储物流的一体化运营管理,项目将建设现代化的研发实验室,在物理空间上更接近生产、物流等环节,进一步增强研发对产品创新的支撑能力。

  公司将通过建设“日化产品产供研一体化产业基地项目”引入先进的生产及研发设备,提升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拓展生产边界,优化产能结构;构建现代化物流体系,提高物流配送能力和效率;建设研发实验室,增强研发对生产及产品创新的支持能力。实现高标准、高水平、智能化、数字化发展。

  一方面,拥抱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日化企业提升综合竞争力、实现产业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公司将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打造多场景应用的数字化智慧工厂,提升日化产品生产的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及稳定性,降低平均生产成本、获得规模效应。

  另一方面,基于日化行业消费升级的强大驱动、高品质产品的热销及渠道销售的变化,公司建设产供研一体化产业基地,建设现代化物流系统,升级现有生产工艺,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从而增强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和物流运转效率,适应市场对高品质产品和高效物流体验的需求。

  第三,随着日化行业市场多细分场景消费需求的不断涌现,行业逐渐向多元化、精细化、社交化等趋势发展,公司也在深化推进产品创新、品牌品类矩阵建设的发展战略。通过本项目的建设,一方面有利于公司不断升级核心产品生产工艺,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实现核心产品功效创新;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深化拓展婴童产品、积极布局花露水等日化赛道,拓展产品及品牌矩阵,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精细化需求。

  本项目拟通过建设日化产品产供研一体化产业基地,引入先进的生产及研发设备,提升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拓展生产边界,优化产能结构;构建现代化物流体系,提高物流配送能力和效率;建设研发实验室,增强研发对生产及产品创新的支持能力。实现高标准、高水平、杏彩app智能化、数字化发展。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引入智能化、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生产设备,建设生产运营信息化系统,升级日化产品生产工艺,打造智能化、数字化的生产线)本项目将建设现代化物流基地,通过引入先进的物流技术及专业化设备,建立自动化立体仓库以及全流程物流系统,提升仓储物流的自动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提高物流配送能力和效率,有效降低物流成本。

  (3)建设现代化日化产品研发实验室,增强新品研发实力,改善现有产品的配方及工艺。增强研发对生产及产品创新的支持能力,以提质增效为目标,实现研发成果积极落地产业化。

  项目建成后,拉芳家化将建成集先进生产、技术研发、现代化物流等为一体的产业园区,实现高质量生产、产研结合、产销互促的全新运作模式,助力公司高标准、高水平、智能化、数字化发展。

  本项目拟在汕头市潮南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地块上实施,公司已于2020年3月通过招拍挂方式获得该地块,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6,143.80万元用于购置该地块及相关的土地平整、设计规划、勘察等事项。本项目拟继续投资金额46,336.88万元,其中44,810.73万元用于建设投资,1,526.15万元用于铺底流动资金。建设投资具体包括建筑工程费22,669.04万元,场地装修费8,255.05万元,设备购置费12,508.00万元,软件购置费500.00万元,项目预备费878.64万元。

  本项目将建设启动时间节点设为T,预计建设期为3年。项目建设期内主要包括总体规划设计、立项环评、筛选施工单位、软硬件询价及采购、施工与装修、软硬件安装测试、人员招聘与培训等实施内容。T+4年,项目开始正式运营。项目运营期内,T+4年至T+6年为产能爬坡期,产能释放率分别为65%、70%、80%,并于T+7年开始保持稳定,产能释放率达90%。

  (1)拥抱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日化企业提升综合竞争力、实现产业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公司将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打造多场景应用的数字化智慧工厂,提升日化产品生产的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

  (2)基于日化行业消费升级的强大驱动、高品质产品的热销及渠道销售的变化,公司将通过本项目建设现代化物流系统,升级现有生产工艺,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从而增强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和物流运转效率,适应市场对高品质产品和高效物流体验的需求。

  (3)随着日化行业市场多细分场景消费需求的不断涌现,行业逐渐向多元化、精细化、社交化等趋势发展,公司也在深化推进产品创新、品牌品类矩阵建设的发展战略。通过本项目的建设,一方面有利于公司将不断升级核心产品生产工艺,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实现核心产品功效创新;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深化拓展婴童产品、积极布局花露水等日化赛道,拓展产品及品牌矩阵,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精细化需求。

  (1)受益于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及城镇化进程加速、社交媒体持续市场教育及流行文化的广泛影响等因素影响,居民卫生、健康及美容的意识不断提高,驱动日化行业的长期发展。同时公司层面不断进行产品创新、品牌品类矩阵建设、营销渠道网络升级,并坚持依托“矩阵”、“年轻”、“国际”、“优化”不断布局发展战略,未来有望获得持续增长。日化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能够消化本项目的新增产能。

  (2)公司拥有成熟的生产管理经验及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稳定的基础,即使在生产环境变化的情况下,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旧保持良好且高效的运转。

  (3)公司凭借丰富的产学研经验及优秀的研发团队造就了如今庞大的研发技术储备,能够打造出自身产品的差异化优势,从而支撑本项目的实施并确保尽快达到预期收益。

  本项目拟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46,336.88万元,预计达产年新增年均营业收入110,706.37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16.18%,税后动态回收期(含3年建设期)7.72年。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促进了消费升级和日化产品的品类不断细分化,不断激发了中国日化市场的增长潜力。Euromonitor数据显示,我国美妆及个护行业市场规模已由2012年的2,535.59亿元迅速增长至2021年的5,686.05亿元,复合增长率高达9.39%,已发展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美妆及个护产品消费市场。预计到2026年,行业规模将增长至8,177.27亿元,2022年-2026年行业复合增长率将达到7.32%,未来仍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目前国内日化行业以线下消费为主,并逐步向线上消费转移,尤其是以抖音、快手、小红书为代表的社交媒体电商平台成为线上消费的新渠道,加之电商直播、KOL带货、小程序、公众号等网络营销媒介的建设,大大提升了日化品牌的曝光度与购买转化率,推动了日化产品的升级,促进了日化行业持续发展。

  由于洗护产品行业市场渗透率较高,并且基础功能类型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入行门槛较低,导致市场一直处于高度竞争状态,加之行业的国际企业在国内不断抢占市场份额,竞争状态可能将持续加剧。当前日化市场尤其是洗护市场存在品牌数目繁多、品牌概念层出不穷的现状,公司不仅要面对国内新锐品牌的崛起,还要与国际知名品牌同台竞技,日化市场复杂的环境给公司未来的发展带来压力,倘若公司不能准确把握市场动向或产品定位不清晰,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降低,进而影响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最终对公司的整体营收产生不利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持续对销售渠道进行优化调整,拓宽消费群体。线下渠道方面,公司通过“联合价值共建”项目,与经销商在市场建设、产品升级、渠道深耕,促销创新和购物者研究等领域进行更加深入的合作,有效应对消费降级、竞争升级、物流受限等困难和挑战。线上渠道方面,公司积极拓展和优化电商渠道发展路线,推动社区平台建设,深挖新媒体渠道,引导口碑传播,突破用户圈层,扩大品牌影响力。虽然公司不断对销售渠道进行优化调整,但公司能否灵活运用顺应市场变化发展的营销模式仍然是日化企业赖以生存的关键点。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营销渠道也更为多元化,若公司无法及时顺应市场变化而调整营销模式,则会出现管理滞后、销售业绩不佳等现象。

  公司除向消费者提供具备基本功能属性的日化产品化外,不断进行研发、产品创新并推出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的特殊功能性产品以持续提升公司在行业的竞争力。在技术层面,除了高质量的研发设备投入外,相关研发人员在项目的推进过程中尤为重要。日化产品技术性人才专业程度较高,涉及专业较广,大致涵盖了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化学化工工艺、高分子、日用化学品化学、化妆品配方设计、化妆品工艺学、香料香精工艺学等科研领域。若出现关键性技术人员流失的情况,将影响公司日化产品的研发进度,进而降低公司在该类产品上的市场竞争力。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后的新项目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相关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并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根据项目所属地,新项目需在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次新项目隶属于日用化学品制造业,且涉及土建装修工程,故新项目需在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

  综上,公司上述变更后的新项目,尚未完成项目备案和环评工作。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及通过的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募投项目作出的变更。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拉芳家化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履行程序完备、合规。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公司拟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779.14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芳家化”)于2023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5号”文《关于核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拉芳家化于2017年3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6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18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92.0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988.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7]G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988.39万元。2017年9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资金169,082,684.02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前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7] G号)。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专字[2019]G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0年3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使用总金额41,874.42万元建设“汕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化产品(洗发水、沐浴露)二期项目”的募集资金14,551.83万元及其孳息,差额部分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补足(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2022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终止“汕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将其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日化产品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和“个护产品(花露水)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剩余16,289.03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募集资金暂不决定具体投向,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相关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上述变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注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原“汕头生产基地项目”已投入6,140.17万元用于购置生产用地及相关的土地平整、设计规划等事项;“个护产品(花露水)生产中心建设项目”拟在该地块上占用部分面积建设实施,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9,876.41万元已包含分摊的上述土地购置及相关费用(421.83万元)。原“汕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部分土地暂不确定具体用途,该部分土地购置及相关费用合计5,718.34万元。

  注2:“尚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系将原“汕头生产基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日化产品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和“个护产品(花露水)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后的剩余募集资金,还应包含孳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6,908.27万元,剩余的募集资金为10,779.14万元(不含利息)。公司拟终止实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10,779.1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后投资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注1:2020年3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使用总金额41,874.42万元建设“汕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化产品(洗发水、沐浴露)二期项目”的募集资金14,551.83万元及其孳息,差额部分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补足(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本次变更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变为27,687.41万元。

  本次拟终止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立项于2014年,实施主体为拉芳家化。本项目拟规划建设期为3年,计划在项目期内将进行营销办事处建设、经销及商超渠道建设、品牌推广等。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为55,010.00万元,其中,渠道建设费用23,624.00万元,办事处建设费用3,486.00万元,品牌推广费用12,90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本项目拟对流通渠道核心店25,200家(其中有2,000家核心A类店)货架买断,终端渠道核心店1,200家货架买断,建设7家办事处。公司旨在通过本项目建设,推动产品进入大中型连锁超市、商场等日化产品专营店等渠道,同时扩建经销渠道核心店,提升对门店内陈列和货架的覆盖率,充分发挥各渠道在规模、形象展示、新品推介、品牌示范等方面的优势特点。

  2017年9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资金169,082,684.02元。

  2018年8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1年3月13日。

  2019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

  2020年3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使用总金额41,874.42万元建设“汕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化产品(洗发水、沐浴露)二期项目”的募集资金14,551.83万元及其孳息,差额部分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补足(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本次变更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变为27,687.41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908.27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10,779.14万元(不含利息)。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规划建设期为3年,计划在项目期内进行营销办事处建设、经销及商超渠道建设、品牌推广等,其中品牌推广主要是电视广告和网络广告的投入。但近年来,品牌传播的底层逻辑发生了重大变化,短视频、线上直播的兴起打破了原有获客路径和运营思路,品牌推广的方式和推广渠道呈现多元化趋势。

  近年来,公司持续对销售渠道进行优化调整,拓宽消费群体。线下渠道方面,公司通过“联合价值共建”项目,与经销商在市场建设、产品升级、渠道深耕,促销创新和购物者研究等领域进行更加深入的合作,有效应对外部环境、行业竞争升级等困难和挑战。线上渠道方面,公司积极拓展和优化电商渠道发展路线,推动社区平台建设,深挖新媒体渠道,引导口碑传播,突破用户圈层,扩大品牌影响力。

  现阶段若继续按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计划投入品牌推广可能无法达到预期规划效果,且巨额费用投入后一旦未能产生合理效益,将直接影响公司利润水平,降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为了合理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降低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公司根据自身实际运营情况,在综合考虑市场变化的基础上,并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经过审慎研究后决定拟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拟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0,779.1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

  公司将坚持技术创新、品牌创新、营销创新和模式创新驱动企业发展,构建“个护+美妆”产品矩阵,布局功效型洗护领域,依托“矩阵”、“年轻”、“国际”、“优化”四点关键战略规划实现战略目标,本次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的流动资金规模,促进公司战略的顺利实施。

  公司拟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规避募集资金投资的风险,不会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终止上述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拉芳家化本次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客观实际情况发展变化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化工(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受石油、棕榈油等基础原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并间接导致产品生产成本波动。表面活性剂采购均价同比下降约1,990元/吨,下降比例约20.47%;香精类原料采购价格同比上涨约4,000元/吨,上涨比例约4.51%;硅油采购均价同比上涨约4,080元/吨,上涨比例约15.35%;皂基采购均价同比下降约520元/吨,下降比例约6.84%;功能性辅料采购均价同比下降约4,210元/吨,下降比例约23.08%。

  以上经营指标和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生产经营使用,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承诺和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化工(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受石油、棕榈油等基础原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并间接导致产品生产成本波动。表面活性剂采购均价同比下降约2,260元/吨,下降比例约22.67%;香精类原料采购价格同比上涨约300元/吨,上涨比例约0.34%;硅油采购均价同比下降约9,210元/吨,下降比例约28.53%;皂基采购均价同比下降约2,540元/吨,下降比例约27.28%;功能性辅料采购均价同比下降3,620元/吨,下降比例约14.29%。

  以上经营指标和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生产经营使用,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承诺和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1名、注册会计师32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2,044.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595.8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1,407.04万元。2022年度为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9,085.74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0家。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该项目合伙人未有兼职情况。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福彬,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该签字注册会计师未有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敏坚,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福彬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敏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合计人民币212万元,系按照服务事项、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2 年度审计费用同比2021 年度增加12万元。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报酬,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2023年度的业务规模、审计具体要求、范围、复杂程度等因素与华兴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华兴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同意将续聘华兴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华兴担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经核查,华兴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我们认为华兴具备资格,拥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本次聘请财务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审计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继续聘华兴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至5月22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行提问。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的公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分红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拟于2023年5月23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桂谦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晨先生,财务总监张伟先生及独立董事陈雄辞先生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

  1、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至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元(含税),不实施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因素,并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58,134,695.8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当前总股本225,204,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9,276,595.4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年度。2022年度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人民币29,276,595.40元(含税),占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43%。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对董事会做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表示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将于2023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桂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时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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